話說我從紐約回來,帶了一個大大的紀念品。

噢,我感冒了。

感冒本身是小事,更何況我向來是那麼地強壯,區區感冒能拿我怎樣呢?

於是回來的第一個週末……

「咳咳咳,我怎麼覺得快要吐了!」

「咳咳咳,喔喔我好冷又好熱!」

「咳咳咳,我要窒息了啦!」

在歷經三四天的吃成藥多喝開水多休息自我療程宣告無效之後,我決定忍痛付錢去看醫生。現在回想起來,到診所的時候其實我已經差不多呈現半瘋狂狀態了;候診的時候我覺得頭要炸開,和同行的友人叫囂著我就要無法呼吸,一刻也不能等待了(不過友人很冷漠地翻著 Time 雜誌…),然後一邊又消耗著診所裡的衛生紙猛擤鼻涕,還不忘穿插著肺癆式的咳咳咳咳咳。

好不容易等到了醫生問診,反正大致上就是呼吸道之類的東西感染(原諒我關鍵字聽不懂,只知道是什麼東西感染了…我強烈地建議坊間的英文會話班該教的不是如何點菜如何買東西,畢竟上餐廳吃飯指指圖啊指指別人吃的很容易理解,至於買東西更不用說了,要殺價用計算機按一按就好,連老阿媽都會啊。唯有看病真的是一件痛苦又麻煩的事,難道真要人指著自己說 hurt hurt,然後人家問你說是怎樣的痛法,有多痛的時候,你就給醫生一個如喪考妣的臉嗎?)總之醫生開了藥,大概看我發燒燒得呆頭呆腦的,還問我晚上睡得好不好,開了些強效藥給我。

付了有點昂貴的診費,直接衝去藥局配藥。因為我的醫療保險是很爛的 plan,所以基本上生病生的不夠多,像我這種感冒的,大概都是得自費的。藥局的藥師在配藥的時候有問我說,自己付錢沒問題嗎?

因為實在是鼻涕塞滿腦頭痛欲裂(另一說是發燒燒太多變阿呆了),不管人家問什麼都笑嘻嘻地欣然同意,付帳的時候也只瞄了一眼就豪邁地刷了。

回家之後休息了一陣才突然驚覺,什麼,二百多塊!好貴的藥啊!

於是那天,診療費加藥費大概花了三百多塊吧。在這裡我要說聲,媽,對不起,妳說要拿來幫我做整型的錢被我不爭氣地感冒掉了,就麻煩您接受這個醜女兒,然後匯點錢來吧!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有的時候要搶劫一個人,並不需要鋌而走險的使用暴力,對付一個腦袋壞掉的人其實可以輕易地擊潰他的。

後記就是很貴的藥到底有沒有真的很有用呢,最有用大概就是前兩個晚上吧,燒退了也咳得沒那麼厲害,不過接下來的三天到現在,我還是在咳嗽,同時一直想著,不知道把剩的藥拿回去藥局,有沒有可能拿到 partial refund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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