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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節假期再度飛到亞特蘭大叨擾唸書時的朋友們。

很神奇的是,居然在感恩節的晚上,在學長家的聚餐,遇上了至少兩年多沒見的高中同學。情況大概是,她到 Atlanta 找大學時代物理系的同學,而我剛好也到物理系的學長家吃飯,於是我們就這樣不期而遇了。這種雀躍的程度其實是很難形容的,也許比你在捷運上突然遇見小時候暗戀的對象還要驚喜個十倍以上吧。當我們看著米國的地圖,看著我們居住著相距幾百嘜的城市,然後最後在距離幾百嘜外的第三個城市碰面,無怪乎我們興奮得聊了整個晚上。

旁人見我們如此瘋狂地聊著,無不嘖嘖稱奇。事後有人問我和這位同學以前熟嗎?我想我們在高中時代還算頗有交情的吧。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又會都在米國大陸上,卻那麼久沒聯絡?我想我是個 low maintainance 的人吧。可能是因為生性被動又懶散,有的時候會發現自己不是一個擅長經營人際關係的人(包括友情與愛情),我記得曾有朋友抱怨過,認識我十年從來沒有主動打過電話給他。所以相對地,我也不會要求別人對我太殷勤,總之我的朋友們大概都知道,需要我的時候,我一直都會在,也會很樂意幫助他們。

最近看到一篇同學的文章,內容大抵是描述自己購物時,對包包和手錶的執念,只要一看中了,就會不顧一切地喜歡著。年紀愈大愈迷信的我忽然發現,原來和她同星座的我也有類似的偏執(話說從前從前我是不相信星座這種事的呀),對於看得順眼,也許只是一件小事一個小動作或者是一句話,而被我認定是好朋友的人,我就會全心全意地支持。

好友小轟有一次和我聊到,友情和愛情一樣,都是需要經營的。我記得我很豪氣地和她說,妳不用對我太刻意了,反正我認定妳是好朋友,會給妳 unlimited quota ,要麻煩我的時候也不用不好意思之類的話。也有朋友說我雖然滿口髒話毫無氣質可言,卻總是可以在需要時,做一個稱職的傾聽者。

也許這就是我與朋友的交往模式,平淡卻細水長流。很多時候我覺得我需要我的朋友們更甚於他們需要我,儘管我表現得冷淡。給朋友添麻煩是我覺得最難過的事,在這種情況下我得做出一些令人為難又似乎不得不,或者是說我想不出其他變通之道的取捨。

轉念一想,在米國這麼大的地方都可以遇見多年不見的老同學,而即使那麼久不見了,大家還是熱絡得一如當年的小女孩,就會覺得其實沒什麼事是嚴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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